学习是当今的时尚,电大是身边的学堂。为弘扬终身学习理念,宣传感动百姓的学习榜样,宣传展示我省电大系统办学成果,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经研究,省校决定在全省电大系统毕业生及在校学生中开展“电大学习之星”推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建校以来全省电大毕业生及在读学员。
二、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品德高尚,爱学习,好读书,事迹突出,感动乡邻。具体条件是:
(一)崇尚终身学习,求知好学,善于思考,事迹感染力强。自觉践行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坚持读书学习,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以广博的知识、高尚的人格魅力激励身边人坚持终身学习,是全民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典范和榜样。
(二)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面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电大学习,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示范带头作用明显。
(三)重点评选在基层及生产一线、基层群众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学习之星”。既扎根基层,立足本职岗位,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积极投身我国省改革开放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又能在坚持终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是基层和农村老百姓脱贫致富的引路人和带头人,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各市州系统电大、县级电大分校以党委(总支、支部)为单位推荐人选。
2.公众推荐:全省电大系统外的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后报当地市州电大或所在行业系统电大分校汇总后报省电大。
(二)推荐名额
每所市州系统电大(含所属县级电大分校)和省校直属学院推荐人选不少于5名。公众推荐不限名额。
(三)报送材料
1. 2017年“电大学习之星”推荐表;
2.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介绍材料,主要包括坚持读书学习、参加电大学历教育学习活动的情况,本人突出事迹和成果;
3.本人正面近照、生活照(横幅、电子版)(各1张);
4. 各市州系统电大和省校直属学院需报送2017年“电大学习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推荐评选事迹特别感人的10位“学习之星”和入围奖获得者,除填报前面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在评选结束后应补报音像视频资料。视频资料应重点介绍坚持平常读书和参与电大学习活动的情况,本人突出事迹和成果。技术要求:视频时间3-5分钟,mpeg2格式 8m码流,标清以上标准。
申报材料下载地址:四川电大网站http://www.scrtvu.net/
(四)时间安排
1. 宣传发动阶段(9月)
通过文件、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发布“电大学习之星”评选活动通知,公布评选活动的范围、条件、评选程序等信息,广泛动员电大系统及社会各界参与推荐评选活动。
2. 申报推荐阶段(10月上中旬)
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推荐报名材料最迟报送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
3.评审阶段(10月底)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审核,经过初评,酝酿提出50名候选人建议名单。再以公开、公正为原则,评选30名入围人选,在入围人选中评选出10名“电大学习之星”和20名入围奖获得者。
四、评选办法
第一步:由省校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选指标体系打分进行初选,在报名人选中选出50名初选人选。
第二步: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在50名初选人选中评选出30名事迹较为突出的人选作为入围选手。
第三步:由省校组委会综合评审,在30名入围选手中选出10名“电大学习之星”,成为电大系统“学习之星”。其余20名人选,初定为“电大学习之星”入围选手,给予入围奖励。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
评选出来的“电大学习之星”及入围奖获得者名单拟在省校网站和市州系统电大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组委会确定正式获奖名单。
五、奖励办法
1. 对未能入选学习之星的20名入围选手,由四川电大颁发入围奖证书,发放一次性学习奖励金1000元/人予以奖励,并对其事迹给予宣传报道。
2. 对评选出的10位事迹特别感人的“电大学习之星”,由四川电大颁发证书,发放一次性学习奖励金3000元/人予以奖励,并适时举行2017年“电大学习之星”颁奖仪式,给予表彰奖励。
3. 省电大凯发一触即发主页将开辟专栏,电大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对活动情况全程跟踪报道并对报送的“电大学习之星”人物事迹进行遴选展播。同时联系报刊、网络、电视台宣传推介10位“电大学习之星”的精彩故事,树立成功典型,营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四川电大校领导、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主要负责人组成2017年“电大学习之星”推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本次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审表彰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校党委宣传部,宣传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省校党校办、宣传部、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校办负责人。专家组由省校教务、教学学院、招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省校直属学院及相关院处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依照评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评选推荐和材料报送等,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通过评选树立一批弘扬终身学习理念,坚持读书学习的先进典型,切实推动电大教育质量的提升,推进全民终身学习,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联系人:秦燕、周正宾
联系电话:028-87776638 13666121439(秦),18782203816(周)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
收件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宣传部
邮政编码:61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