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 2006 〕 34 号)等有关规定和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公招人员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教学、教辅等专业技术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 ,下同 ] 和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网 [www.scrtvu.net ,下同 ] 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
事业单位 |
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三号 |
现代远程教育 成人教育
人才培养 服务社会 |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是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于 1979 年经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新型综合性省属高校。全省电大校园占地 1800 余亩(省校 500 亩),固定资产 3.1 亿元(省校 7600 万元);有教职工 3014 人(省校 323 人),其中,副高及以上 377 人。经过 30 年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广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远程教育的新型综合性现代远程开放大学,独具教育资源共享、开放办学的特色。学校建立了一流的远程教育网络,覆盖全川的电大办学系统,拥有 22 所市州电大、 127 所县级电大及所属的 400 多个教学点。目前,学校开办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学历教育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开设有大学本科、专科、中专等层次的 8 大科类 160 余个专业。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2010 年 7 月 31 日前 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班的限制),符合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2010 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表 1 ) 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010 年 7 月 31 日 之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不属于本次公招的范围。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请查阅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上的相关人才需求信息。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 2004 〕 295 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 2007 〕 102 号)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 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0 〕 12 号);
( 3 )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附表 1 )。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 4 )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书面同意材料须于 笔试 考试前提交);
( 5 )委培、定向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书面同意材料须于 笔试 考试前提交);
( 6 )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 7 )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 5 )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 6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及工作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33 个岗位共招聘 44 名,具体岗位见《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2010 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 1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综合利用卫星电视、计算机网络、文字教材和视听教材等多种媒体进行现代远程教育和面授教育相结合的开放大学,教师的工作性质相对普通高校有一定特殊性,除担当教学任务外,还有相当的工作量为指导市州电大、县级电大及教学点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等工作。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整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网站 ( ) ,报名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13 日起 至 2010 年 9 月 17 日 24 ∶ 00 时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明确要求。要求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在网上按照提示或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2010 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表 3 ,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初审在考生网上报名后的 2 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反馈考生。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和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 2003 〕 237 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费为 50 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于 2010 年 9 月 20 日 17 : 00 前到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缴纳笔试费后,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即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时,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 2010 年 9 月 21 日 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 (川人办发〔 2009 〕 457 号)文件第三条“关于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有关规定,我校是以专业技术为主体岗位的单位,以教学岗位为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在 2009 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工作中,其中教师岗位(土木工程专业)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在本次公开招聘中,岗位编码为 sc01 的教师岗位(土木工程专业)在笔试开考比例即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在本次公招中该岗位可不再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四)退费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 17 : 00 前到学校人事处交回《笔试准考证》后,凭收据办理退费。
(五)缴、退费地点
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三号,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办公楼三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共两轮考试,每轮考试成绩的满分均为 100 分。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 2006 〕 9 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 2006 〕 34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 3 ∶ 1 。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 加分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 30% 面试成绩 * 70%
笔试、面试均在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三号)校区内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 2010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驾驶执照等,下同。)于指定时间到考场参加笔试。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考生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 .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均为 90 分钟。
笔试内容及范围按岗位及专业要求确定,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本专业知识的能力。因笔试是以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为主,故不再指定具体教材。
各岗位笔试科目见附表 2 。
3 .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 2007 〕 16 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 1 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6 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务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 17 ∶ 00 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三号,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 028-8776 8835 ),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4 .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 2010 年 10 月 19 日 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当天电话联系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 .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5 ∶ 1 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 5 ∶ 1 的,则从高分到低分按 3 ∶ 1 的比例确定参见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若此次招聘的各类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全部参加面试。
2 .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 2010 年 10 月 20 日 在报名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凭《笔试准考证》,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 1 )自荐材料 1 份和 2 寸免冠照片 1 张;
(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 3 )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 4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2010 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1 份;
( 5 )学术性代表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6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上述材料( 1 ) -- ( 4 )项为必备材料(涉及到附表 1 备注 2 中所需提交的材料亦为必备材料),考生如缺少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取消其后续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此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 2003 〕 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 80 元面试费的考生,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3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缺考或面试资格审查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 .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的总体目标是结合岗位要求,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礼仪修养、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程度、心理素质等。
sc01—sc19 岗位的面试以专业试讲、口语问答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课堂教学组织和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讲课逻辑和讲课的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普通话教学水平,多媒体教学资源运用的能力等方面,时间在 15 分钟左右。试讲要求使用 ppt 。
sc20—sc33 岗位的面试为专业答辩、口语问答方式,重点考核考生专 业知识运用、语言表达、科研及岗位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时间为 10 分钟左右。
通过考生的现场语言表达,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 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
试讲内容在考生办理面试手续时确定;口语问答题目在考生进行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
5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的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告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学校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 [2004]295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 [2007]102 号)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0 〕 12 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直接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按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资料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的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综合性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综合性面试的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公示 7 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但不限于此范围)材料:
1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 (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 ( 劳动 ) 合同或者同意流 ( 调 ) 动的书面材料 ) 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 .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考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学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学校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凯发一触即发的技术支持服务: 028-8776 1727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信息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28-8776 8835、 028-8776 1721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8776 9213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监审处)
028-8611 1182 (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