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确定一家社会代理机构,承担四川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及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业务。
一、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并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
3.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4. 已与我校签订审计合同及有其他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加报名。
5. 本次报名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且不得转包。
二、报名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代理和公司注册地均须在成都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提供近半年主要人员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缴纳凭证并加盖社保专用章);
4.报名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拥有的独立的开标、评审场所并具有录音录像、门禁系统等电子监控设备,以保障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设施和条件,具备满足开标、评标、监督所需要的场地、设备、设施,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足够数量、资质、经验的工作人员。
5.报名申请人必须具备2008年以来代理房屋建筑类、市政公用工程类、机电设备类项目业绩200个以上,其中机电设备类业绩至少3个,报名申请人代理业绩为四川日报比选网上公示期满后的招标代理业绩方可作为参加报名的业绩,报名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招标代理机构业绩真实性负责。
6.报名申请人须有2013-2015年政府采购代理项目,仅限四川省或成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并提供相应代理业绩表。
三、项目概况
(一)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1. 采购人: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2. 建设地点: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校本部、龙泉校区、机投校区
3. 项目规模: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2016年预计5个项目预估700万人民币,接受采购人委托的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工作。
4. 计划工期:按各标段实际确定日历天;
5. 项目总投资: 2016年预估700 万元
6. 项目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二)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类项目:
2. 承接采购人委托的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3.承接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类项目需求论证及履约验收工作。
四、服务收费
1. 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上下浮不超过20%。
2. 须在报名资料中明确采购人委托的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工作的收费标准。
五、报名应递交材料及时间、地点
1. 报名应提交资料
愿意参加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请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副本、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招标代理资质副本、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副本(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表要求),到我单位报名。
2. 报名地点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办公楼213办公室)
3.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
2016 年 3 月 29 日 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4.凯发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 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61544
网址:
六、评审办法
在满足第一、二项条件的报名公司中,采购人结合实地考察情况以及报价、公司业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做任何解释。
四川电大国资处
201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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